自尊是对自身价值的一种评价和感受,即人们对于自己生命的意义感和价值感的体会。一个孩子自尊水平的高低会影响到他的勤奋感,意志力,自律性以及长大成人后人际交往的成功与否。
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对孩子的一生影响最为深远的老师,父母能否平等的对待孩子,对孩子自尊水平的建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自尊是什么
明确自尊的概念不意味着了解自尊的意义,自尊水平愈低意味着个体觉得自己的生命越没有意义,反之高的自尊水平意味着个体觉得自身的生命富有意义。
只有个体觉得自身生命的存在有意义,才会去努力发展各种优秀品质。
一个不勤奋的孩子未必是因为懒惰,可能只是因为ta从未体会过成功带给自己的成就感;
一个没有意志力的孩子未必是因为其本身的品质缺陷,可能只是ta从没有靠着坚持获得一个小小的成功;
一个不具备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的孩子未必是因为其没有对自身的发展要求,可能只是因为ta从未重视过自己生命的意义,也就不必让自己向着美好发展。
一切美好获得的基础皆为个体觉得自己有意义,一切优秀品质养成皆为个体觉得自己有价值。
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任老师,他们与孩子在互动过程中提供给孩子的反馈,就是孩子眼中自己的样子;他们对待孩子的方式就是孩子长大成人后对待自己的方式。
二、低自尊水平对孩子造成的影响
1.勤奋感的缺失
根据埃里克森人格发展的八阶段理论,7—12岁处于童年期的孩子是勤奋感养成的关键期,勤奋感的缺失则会带来自卑感。
一个孩子是否勤奋既有父母言传身教的影响,更重要的则是孩子自身是否有过因为努力达成目标,获得成功的深刻体验。
一手包办的父母剥夺了孩子依靠自身努力达成目标的成就感体验,从未体验过勤奋带给自己的好处,自然也就不会培养起勤奋感;
对孩子放任不管,凡事要求孩子独立完成的父母则无视人发展的客观规律,无视孩子由于身体和智力的限制,有很多不能独立完成的事情,而过高的目标难以完成带来的挫败感,也会使得孩子觉得自身没有意义和价值,从而挫伤孩子对勤奋的尊崇。
无论是一手包办不尊重孩子独立意见,还是放任不管不尊重孩子自身的发展规律,都不利于孩子勤奋感的养成。
2.自律意识的缺失
自律即个体对自己的要求,当一个人不了解自己,就会确立过高或者过低的目标,过高的目标受挫会让个体产生无助感,过低的目标完成也体验不到成就感。
因此,人只有在了解自己的基础上,确立水平适中、难度适当的目标,才能在一个个的小目标中获得成就感,从而觉得自己有价值。只有孩子觉得自己是有能力挑战很多困难的事情,ta才会不断提出对自己的更高要求,自律意识才会产生。
3.人际交往能力的缺失
自我建构理论认为,人与世界的关系无外乎是以下三种:
人与物的关系;
人与他人的关系;
人与自己的关系。
而前两者都不过是人与自己关系的一面镜子。因此,与人相处的能力也就是人与自己和谐共处的能力。人际交往的失败也意味着个体自身的内部存在着强烈的冲突。
一个孩子的人际交往圈较小,在7岁以前主要交往对象就是父母,因此,一个孩子与自身能否建立良好关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能够与孩子和谐共处。
减少矛盾与冲突的同时,尊重孩子在关系中的地位,给予ta充分的重视,让ta觉得自己很重要。这样的感受迁移到孩子与别人的关系中,便会促使ta时刻对自身行为的进行省察,并做出适当评价,及时修正不足。
三、生活中常见的不利于孩子自尊培养的教育误区
1.不重视与孩子的承诺,欺骗孩子
2.无视孩子自己的意见,替孩子决定所有事情
四、父母应该如何培养孩子的自尊
态度决定行为,做出行为改变之前,父母首先要摆正自己态度。
对待孩子要有平等和尊重的意识,孩子既是父母的孩子,也是一个独立的生命,ta们有自己的所思,所想,父母要将其作为平等的人来对待;
其次,要明确言传不如身教,父母希望孩子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自己就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孩子不仅有自己的所思、所想,也在跟父母的互动关系中有所学,因此,做一个好榜样,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
具体行为层面,父母要努力做到:
1.教育在私下进行,给孩子保留尊严
孩子不懂得是非对错,需要父母的管教来给孩子修剪枝杈,让孩子向着正直的方向生长。但是父母要时刻警惕,自己当下对孩子的管教是出于真心的教育还是只是情绪的发泄。
后者非但无助于教育,还会给孩子一个消极的榜样示范作用,当孩子在面临困难时,第一反应也是情绪上头,而不是解决问题。进一步而言,即便父母的初衷是好,但也要考虑方式方法,顾及孩子的尊严。
2.注重对孩子的承诺,言出必行
孩子的年龄小不代表着他的记忆力差,也不代表着他不知道父母的行为是在出尔反尔。
将孩子当做平等的人来看待,不要轻易许诺,做出的承诺要努力做到,让孩子感觉自己被当做一个平等的个体在看待,而不是自己无足轻重。
对于无法答应孩子的要求,要做出解释,当孩子无法理解父母的要求时,也不可逾越底线,轻易答应,自尊不仅意味着个体需要被他人尊重,也意味着自我约束。
3.倾听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决定
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将我区分为本我,自我,超我。
本我即我想要做什么,超我即我应该做什么,自我即本我和超我的调和。
孩子的天性更接近于本我,因此需要父母帮助ta们去追求超我,这意味着父母在很多时候比孩子更清楚什么样的决定是更利于孩子的发展的。
但这不代表着父母可以不倾听孩子的意见,不舒适的感受只有孩子自己知道,父母要在倾听孩子的意见之后,依据自己经验引导孩子自己做出决定。
个体一生都难以摆脱原生家庭的影响,其根本原因是在很小的时候,孩子们就将父母的价值观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以换得父母的认可。
因此,父母不必过于焦虑孩子跟自己的意见相左,做出一个经成年人考虑后对孩子最合适的选择。而是让孩子觉得是自己在做决定,让ta体验到自主感,ta才会逐步学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任老师,父母对待孩子的方式便是孩子对待自己与他人的方式。
自尊意味着个体觉得自己有价值,觉得自身有价值,一切才会有意义。
自尊的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尊重孩子的父母才会培养出自尊的孩子。
父母终有一天会不在,财富会消散,爱会消散。唯有自尊,是父母能够给孩子最好的礼物。
靠着自尊,一个孩子有永远去追求美好优秀的品质,这些品质逐渐内化,孩子便会成长为一个与他人和谐共处,与自己和谐共生的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