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是指在良好的咨询气氛中,咨询师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协助来访者更全面地认识和了解自己,学会用更有效的方法对待自己和他人,更好地适应社会的过程。
二、来访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责任:向心理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2、权利:有权利了解心理咨询师的受训背景和执业资格;有权利了解心理咨询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心理咨询师,对咨询进程不满意可要求更换心理咨询师;有权利提出转介或终止心理咨询;对心理咨询方案、咨询时间的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3、义务:遵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相关规定;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时间等方面的规则;尊重心理咨询师,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心理咨询中心。
三、心理咨询工作守则
1、保密:在未经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来访者的**漏给他人;必要的场合(个案督导、案例教学等)务必删除来访者的有关身份资料;例外情况应事先说明。
2、尊重:平等对待每一位来访者,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存在差异而歧视来访者。
3、协商:在正式开始咨询前,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点、工作的局限,以及来访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工作过程中,应与来访者协商工作的重点、程序和目标,必要时(如采用某些疗法)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关系限定:在咨询期间,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不得建立心理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更不得利用来访者对心理咨询师的信任谋取私利。
5、转介: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咨询时,应做出明确的说明,并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转介给其他合适的心理咨询师、医师或机构。
四、咨询过程注意事项
1.不因参加心理咨询而感到羞愧、不安,心理咨询是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途径之一。
2.咨询中没有对错之分,不用担心讲得是否正确,也不必刻意“迎合”、“讨好”咨询师。
3.积极地与咨询师一起,真诚开放自我,不随意修改、隐瞒客观事实和真实感受。
4.不在咨询室外与咨询师建立任何关系,也不采取其他室外交流方式。
5.不冒然取消咨询,可真诚地与咨询师交流结束咨询的想法。
6.如果咨询内容涉及到生命安全(自伤或伤人),请不要隐瞒,咨询师会采取相对保密的方式与你一起努力,摆脱困境。
五、咨询前的心理准备
1.积极承担改变的责任。来访者不能像看医生那样,讲完病情后,就被动地等待医生开药方、配药。咨询师并没有灵丹妙药,要想获得改变,来访者就要积极主动地承担改变的责任。来访者真诚、努力、合作、负责任的态度对咨询效果有显著影响。
2.拥有强烈改变的愿望。改变意味着要打破“旧”习惯建立“新”习惯,这是一个曲折、反复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来访者可能体验到暂时的脆弱和痛苦,如果没有坚定改变的信心,没有强烈改变的愿望,很可能因尝试失败而退缩到旧的状态中。
3.建立现实而合理的咨询期望。心理咨询切忌急躁,它不可能像治疗发烧、感冒那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改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连续多次的咨询,并且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4.提前预约,熟悉心理咨询基本情况。很多来访者对心理咨询并不熟悉,首次心理咨询难免会有些焦虑、顾虑。提前预约,了解心理咨询基本情况,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焦虑,减弱担忧,以相对轻松的心态面对咨询。